什么大陆(亚欧大陆上的东西伯利亚位于什么板块)

admin2个月前 (09-24)游戏资讯113

什么大陆,亚欧大陆上的东西伯利亚位于什么板块?

先说结论,亚欧大陆上的东西伯利亚处于亚欧板块,东西伯利亚位于亚欧大陆的东端。这里位于俄罗斯的北部的莫尔滨江区,靠近北极圈,处于亚欧大陆的一部分,它的东部就是美洲板块了,因此这里有着激烈的火山和地震运动,爆发了大量的火山。

什么大陆(亚欧大陆上的东西伯利亚位于什么板块)

为什么现在的中国选择使用简体字?

因爲中國近代被洋大人打怕了,造成心理陰影,洋大人說啥就是啥,崇洋媚外深入骨髓。洋大人說漢字落後要拚音化,國家就開始了拉丁化,簡化字衹是拉丁化的一個環節,誰反對就是政治錯誤,直到八幾年 二簡字被正式廢除纔終止了簡化,也斷送了拉丁化(可查看上世紀 六七十年代 報紙的首頁右上角)。其他理由,都是扯淡,糊弄老百姓的,衹是後來糊弄他人者自己都信了。破除全民族崇洋媚外的心理定勢依舊道阻且長!

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是什么意思?

哥伦布发现的新大陆,其实指的就是现今的美洲大陆。

在世界历史上,公元15世纪到16世纪这一段时期称为“地理大发现”时期。在这一时期,欧洲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。为了达到资本原始积累的目的,以及寻找充足的生产原料以及广阔的海外市场。新兴的资产阶级积极的探寻通往现今的亚洲、美洲等世界各地的航线。在此期间,在历经了众多如:迪亚士麦哲伦、哥伦布、达·伽马等航海家与探险家的努力之后,通往亚洲、美洲的航线得以开辟。

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,出生于现今的意大利西北部的热那亚。在1492至1493年、1493至1496年、1498至1500年、1502至1504年,哥伦布在西班牙王室的资助之下四次横渡了大西洋,到达了现今的美洲大陆。有趣的是,哥伦布在第一次横渡大西洋时,将现今北美洲的墨西哥湾、加勒比海海域之间的牙买加岛、古巴岛等岛屿误认为是亚洲的印度及其附近的岛屿,将其命名为了西印度群岛,而这一名称一直保留至今。

需要说明的是,我们所说的“地理大发现”是站在当时欧洲人的视角,并非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地理大发现。事实上,以哥伦布发现的美洲大陆来说,早在哥伦布之前,美洲大陆上就已经有了原住民--印第安人。而随着欧洲殖民者的到来之后,当地的印第安人遭到了大肆驱赶与屠杀,而历时近400年之久的贩卖黑人奴隶的“黑三角贸易”也是在这一时期盛行。

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叫法的由来是什么?

世界上的法律体系大概可分为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,它们的由来和区别是什么呢?

由来

海洋法系,也叫英美法系、普通法系。

海洋法系起源于英国。

之所以叫海洋法系,是因为18世纪英国在世界各地建立了许多殖民地,号称日不落帝国,而且还将英国的法律带到海外殖民地,因为是通过海洋将英国的普通法带到世界各地的局部地区,所以就叫海洋法系了。

例如,美国、加拿大、巴基斯坦、印度、孟加拉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新西兰以及非洲的部分国家,在历史上,这些都曾是英国的海外殖民地,他们的法律几乎都受英国普通法影响,所以其法律就属于海洋法系。

大陆法系也叫民法法系、罗马法系。

大陆法系起源于罗马法。

之所以叫大陆法系,可能是这个法系的国家以大陆国家居多,或者即便是沿海国家,也将自己的国家目标定位在大陆的国家。比如法国、德国、奥地利、比利时、意大利、瑞士、西班牙等,都属于大陆法系。

我国法律在宏观意义上也属于大陆法系。

区别

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有哪些区别呢?

第一,法律渊源。

海洋法系讲究判例,大陆法系讲究成文法。

海洋法系的法院判决书中,会大量用判例来解释法律条文,上级法院判决书里的论证过程对下级法院也具有拘束力,下级法院的论证不能和上级法院相违背,同级法院不一定要遵守,但可以用来支持自己的论证。而大陆法系的国家,判例一般没有拘束力。

举个例子,成文法规定,警察搜查私人车辆的时候,必须得到车主同意,或者是需要法院签发搜查令,否则即便搜查到证据了,也是违法的,没有法律效力,必须排除。

问题来了,有人涉嫌用租来的车贩毒,警察知道了,要搜查,怎么办?应该征求谁的同意呢?因为从理论上说,租车的司机不是“车主”,真正的车主应该是租车行。

美国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院有一个判决: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后,可以认定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在此类问题中有类似车主的法律地位,也就是说,租车贩毒的人有类似车主的法律地位。而在这一判决中,法官对“车主”的概念扩大了解释,这样的判例,对于第六巡回法院的下级法院而言,就相当于法律条文了,必须遵循,不能与之相违背。

换言之,海洋法系的法院,法官不仅可以解释法律,还能“创造法律”;而在大陆法系国家,类似的解释是通过司法解释实现的,而不是法院判例。这是两者的区别之一。

第二,诉讼模式不同。

大陆法系以法官为重心,一般是由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法庭来审判案件。

海洋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、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,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“仲裁人”,不能参与争论,与这种对抗式程序同时存在的是陪审团制度,陪审团主要负责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,比如甲和乙打架,都说是对方先动手,甲和乙说的不算,法官说的也不算,陪审团说了算;有罪无罪,也是陪审团做出结论。法官只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,即判决。

第三,证据来源。

海洋法系的法院比较看重人证,比如美国法庭对人证就有一种执着的偏爱,也就是必须要证人亲自到法庭,当面做出结论,才能让陪审团和法官对证言的可信度做出判断。

这样一来,证人的神态和语气都被放到聚光灯下接受最为苛刻的检验,双方律师会在询问中设法刁难证人,让证人在压力下做出前后不一致的言论,以影响证言的可信度。

而大陆法系普遍允许以书面证言来代替当庭作证,除非万不得已,否则一般不会采取强制性的手段让证人当庭作证。

第四,司法地位。

大陆法系坚持立法中心原则,司法处于从属地位;海洋法系坚持司法中心原则,司法居于绝对的中心地位,海洋法系的法官,从体系建立之初就具有“造法”的职能,比如判例法就是法官在处理案件中创造的法律。

总的来说,在不同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,尽管存在诸多差异,但两者并无优劣之分,两大法系维护正义的使命和责任也没有区别,而且两大法系都靠一定的强制性手段来保障法律的运行。

混沌与秩序2和光明大陆哪个更好玩?

两个游戏都玩过,我是光明大陆第一批玩家,玩过一个多月那时候满级45级,然后就退游了,画质什么的确实还可以,四十人打副本,操作不当就被灭团,我是零元党玩家,好不容易弄齐一套古神,结果后面古神套装本根下不了副本,别人嫌弃;再说地图方面吧,地图和混沌2没法比的,而且光明大陆和其它网易游戏一样,一条龙,强化,抽奖,就这样老套路……混沌2地图大,个人认为画质也挺好,相对而言,比光明大陆好的多了去了;不过我还是喜欢混沌1,没有自动寻路,脚下一个三角给你指导,地图大到没话说……咳咳,偏题了,总体来说,光明大陆虽然还可以,但是和混沌2没法比的,玩过的都知道……不喜勿喷喷也没事啊,反正你又打不到我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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